当前位置:首页>>行业资讯 > > 详情
山东:40名代表提交议案为食品安全立法
发布时间:2010-03-21 16:00:00点击率:844
 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一直备受关注,今年的省两会上,青岛代表团张贤存、史福良、李悦明等40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议案,呼吁尽快制定《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》。

  张贤存等代表在议案中列举了目前我省食品安全上存在的四大问题:一是食品标准不完善、不统一,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。二是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,缺乏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有效制度和机制。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、不严格,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;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,责任不够明确。四是食品检验方法、规程不统一,检验结果不够公正,重复检验还时常发生;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、不统一,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,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。

  “吃荤的怕激素,吃素的怕毒素,喝饮料怕色素”,代表们用三句话点出了不少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。

  食品生产经营包括“从农田到餐桌”的全过程,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再到菜盘子,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,都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危害。 2009 年初,国家出台了《 食品安全法》,但是到目前为止,山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。如果我省制定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,将有利于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,进一步提高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也将更好地贯彻国家《食品安全法》,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。

 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莫衷一是,代表们在提交的《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(草案)》中建议,在我省生产经营的食品,不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,而且,应该制定严于食品安全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。代表们建议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,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记录作出严格要求。生产经营记录的复印件应当按照规定保存,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。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,食品生产企业应该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,告示消费者停止使用,主动召回食品,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 



分享按钮
友情
链接
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|山东省商务厅 |山东省民政厅 |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|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|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中国食品报网 |食安山东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