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2月16日,中国香港食环署食安中心发布咨询文件,拟修订《食物搀杂(金属杂质含量)规例》,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,新增27个指明食物中的指明金属(食物组合)含量上限及就现有相关食物组合更新9个含量上限。《规例》附表第2部的含量上限总数将会由144个增加至171个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2月16日,部分修订内容如下:
食物名称 项目名称 修改内容:
可直接食用的可可粉(100% 总可可固形物,以干物质计算) 镉 新增含量上限为2.0mg/kg
含有≥70%(以干物质计算)总可可固形物的朱古力 镉 新增含量上限为0.9mg/kg
含有≥50%至<70%(以干物质计算)总可可固形物的朱古力 镉 新增含量上限为0.8mg/kg
含有≥30%至<50%(以干物质计算)总可可固形物的朱古力 镉 新增含量上限为0.7mg/kg
含有<30%(以干物质计算)总可可固形物的朱古力 镉 新增含量上限为0.3mg/kg
吞拿鱼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1.2mg/kg
金目鲷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1.5mg/kg
枪鱼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1.7mg/kg
鲨鱼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1.6mg/kg
胸棘鲷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0.8mg/kg
羽鼬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1.0mg/kg
鱼蛋∕鱼片 甲基汞 新增含量上限为0.5mg/kg
白糖和精制糖、玉米和枫糖浆、浅棕色非离心原糖 铅 新增含量上限为0.5mg/kg
蜂蜜 铅 新增含量上限为0.1mg/kg
榛蘑(Armillaria mellea) 铅 上限由1mg/kg更新为0.3mg/kg
皮蛋 铅 上限由0.5mg/kg更新为0.2mg/kg
脂肪涂酱和混合涂酱、食用脂肪和油| 铅 上限由0.1mg/kg更新为0.08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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